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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为突破口 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
(2010年7月3日)

 

  近年来,吉林省委、省政府立足加快振兴老工业基地,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为突破口,推进行政审批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创新,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省委书记孙政才强调,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和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强化公共服务功能。省长王儒林要求进一步下放行政管理权限,在全省开展行政审批“再提速工程”,全面提升软环境建设水平。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强力推动下,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工作不断深入,在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一、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基本情况

  为了自上而下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2002年,吉林省建立了省政府政务大厅,将省直部门所有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项目统一纳入到政务大厅规范管理,政务大厅在便民利民、提高效率、规范审批、强化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群众普遍欢迎。同时我们也发现,由于有的部门没有向政务大厅充分授予审批权,存在大厅受理、厅外审批现象,政务大厅在某种程度上成了“收发室”、“中转站”,办事人要在大厅和厅局之间来回奔波,办事环节增加,权力监督不到位,群众意见很大,政务大厅这个新生事物存在的合理性和发展的生命力也因此遭到质疑。吉林省委、省政府经过深入调研思考,决定总结推广有关厅局的试点经验,在省直机关全面实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打破多年来形成的相对分散、相对垄断和相对封闭的行政审批管理和运行模式,建立起“集中、规范、公开”的行政审批管理体制和“结构合理、程序规范、阳光操作、制约有效”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

  2006年,我们按照《行政许可法》便民、高效原则和行政许可统一、联合、集中办理的有关规定,遵循“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总体思路,在全国省一级政府率先推行自上而下的以“两集中、六到位”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两集中”是指,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将部门内分散在各个处室的行政审批职责和权力相对集中到一个处室,即行政审批办,行政审批办成建制地集中进驻政务大厅,在多重监督下公开透明运行。“六到位”是指,要求各部门做到机构、人员、职能、授权、进厅、监管到位。

  改革采取了“三步走”的推进方式。首先,组建部门行政审批办。行政审批项目较多、审批任务较重的部门单独设立行政审批办,并增加两名领导职数,即审批办主任(正处长级)、副主任(副处长级)各一名;审批工作任务相对较轻的部门,行政审批办与法规处或其他业务处室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增加一名副处长级领导职数,专门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目前,省直37个进厅部门成立了行政审批办公室,其中18个为独立设置。

  第二步,调整部门内设机构职责。这是确保改革取得实效的关键,也是难度最大的一步。面对强大的改革阻力,省委、省政府领导态度坚决,强调“行政审批项目进厅要坚定不移,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的方向要坚定不移”。省政府连续召开两次动员大会,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提出明确要求。省编办按照省政府要求,重新修订部门“三定”方案,把部门行政审批职责从原处室全部划转到行政审批办。首先制发了《行政审批事项划转移交登记表》,要求各部门将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逐项填表,由各有关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别签署划转意见后上报。其次,我省成立了由省编办牵头,法制办、监察厅、政务公开办参加的推进组,对各部门的职能划转情况逐部门逐项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告省政府,合力推进改革。针对个别部门在职责划转过程中出现的“明划暗不划”、“划虚权不划实权”问题,审核推进组对其进行专项督查,省直9个部门因职责划转不到位,被责令限期整改。省纪委、监察厅着眼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改革,对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上门实地督查,在工作推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三,省编办正式下发部门内设机构职责调整方案,共调整行政审批职责185项,划转审批项目634项,确立了行政审批办的合法地位。

  第三步,建立协调运行机制。为了保证行政审批项目和权力真正集中到行政审批办,省政府规定,除法律、法规、规章特别规定以外,行政审批项目必须一律启用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原使用的行政审批用章全部废止。各部门要对行政审批办主任充分授权,签订授权书。对一些需要现场踏查、专家论证等相对复杂的项目,建立了由行政审批办牵头,相关处室参加的行政审批协调运行机制,保证了审批工作衔接。

  为巩固改革成果,使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发挥更大效能,2007年4月,我们对行政审批流程实施再造,全面梳理、优化流程,取消没有法定依据、不科学不必要的审批环节,重新绘制审批流程图,并固定到计算机管理系统,加强了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程序化控制和刚性制约。通过流程再造,140个项目共简化审批环节251个,240个项目共压缩审批时限2950天,平均每个项目压缩时限约12天。

  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作用和成效

  通过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吉林省改变了过去分散、封闭、串联的传统行政审批模式,形成了集中、公开、并联的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模式,这一模式将管理和服务、监督与协调、规范与引导有效结合起来,从体制层面推进了服务型、责任型、法制型、效能型政府的建设。

  一是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这项改革打破了职能部门原有的集决策、执行和监管于一体的权力运行体系,使行政审批权这一执行权和部门相对分离,遏制了以往通过决策约定部门利益、通过行政审批获取部门利益的公共利益部门化的态势,推动行政审批由管制性向服务性转变,促进了政府职能由管制型向服务型的转变。职能部门开始从繁杂的审批事务中解脱出来,将工作重心转向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监督。正如一个厅主要领导讲的:改革前,机关门前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改革后,门前冷落车马稀。同时,作为执行层面的行政审批办,在规范执行政策、开展日常审批工作的同时,主动了解政策执行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行政审批工作在行政决策前后的“建议”和“反馈”两大作用,在决策与执行之间找到了有效的契合点,实现了决策权与执行权之间的制约与协调相统一。

  二是提高了行政效能。部门审批办按照本部门授权独立行使审批权,部门内部审批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实现了职能部门和办理事项在空间上高度集中,窗口功能由原来的“受理”向“办理”转变,绝大多数审批事项都可以在大厅现场办理,初步形成了“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处室审批、一个公章办结、一站式服务”的运行模式,有效减少了审批环节,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针对东北地区冬季漫长、有效施工期短的特殊情况,各窗口单位积极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省发改委审批办将备案项目的登记表由原来五张改为两张,并取消行业代码一栏;将1个项目由限时办理件改为即时办理件,做到即到即办不隔夜;将5个项目的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改为15个工作日,做到快审快批不延误。省财政厅审批办将过去审批流程中的“复核制”改为“备案制”,减少审批环节。省教育厅审批办对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当日受理、当日认定、当日发证,成为全国所有教师认定机构中的唯一一家。目前,省政务大厅日均即办件已达70%以上,基本满足了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的要求。2009年省政务大厅受理各类行政审批项目47万件,即办比重达到81.94%,提前办结率达到99.3% 。省政务大厅连续多年实现行政审批无愈期和零投诉,群众满意率达到99%以上,收到办事群众锦旗和表扬信939件。

  相对集中改革也为创新工作方式、优化服务模式提供了有利条件。为确保重大项目、重要事项、重点对象和紧急情况的快速办理,省政务大厅适时开通了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凡进入绿色通道办理的项目压缩审批时限50%。为了克服世界金融危机不利影响,省政府大厅进一步扩大“绿色通道”服务范围,在现行399户(项)企业(项目)基础上,将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企业全部纳入绿色通道,并确定专人每日进行督办。2009年,省政务大厅共受理“绿色通道”项目1162件,平均承诺时限6天,实际办理时限1天。省工商局窗口开通了大学生就业创业绿色通道,降低注册资金门槛。工信、药监、国土、商务和新闻出版等窗口积极推行网上审批、现场审批、预约审批、委托审批、邮寄审批等服务方式,进一步减少企业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药监局审批办组织研发了五个网上审批系统和一个公示平台,实现了从申请表下载、填写、提交,到接收申请、内部审批、外网公布和网上查询全过程的电子网络化办公。工信厅审批办一年70多次组织有关处室和行业专家到通钢、亚泰、吉化等企业,现场提供审批服务,当天论证、当天审核、当天形成审批意见。从今年开始,省政务大厅将以推进全程代办制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并联审批模式,力求在审批机制创新上实现突破。

  三是促进了作风转变。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政府再造”,改变了公务员的精神面貌和行为习惯。改革使行政权力集中到政务大厅,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集中、公开、透明运行,对窗口工作人员行政行为实现了刚性约束。正如一个审批办主任所说:“这里的环境是敞开的,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在群众的眼皮底下,我们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都比以前大大增强了。”政务大厅又将其规范、透明、高效的运作机制,向机关后方延伸,推动了整个政府部门的政风和效能建设,促进了政府部门工作作风转变。去年4月,国家电网公司安排吉林省电力公司实施农网完善工程建设项目,要求必须在9月份前完成所有前期工作。环保厅审批办同志连续加班加点,集中会审、现场核查,在七天内将136个项目全部高质量审批完成,得到项目单位的好评。2009年10月23日,恰逢周末,快下班时,省商务厅审批办工作人员接到延边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电话,荻悉公司已派人前来办理劳务出境手续,并了解到有2 名派往乌拉圭登船渔工,必须赶乘周日北京-乌拉圭的飞机及时到达,否则将造成外方船只延误,产生巨额费用。审批办同志当即决定推迟下班,在岗等待办事人。由于当天雨雪交加道路难行,直到晚上六时左右办事人才赶到,审批办同志热情接待,顺利为其办理了出境证明。

  四是实现了权力有效制约与监督。行政审批权集中后,审批办和业务处室分别负责审批和监管,形成了业务处室和审批办之间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有效避免了原来“只批不管”、“重批轻管”和“自己批、自己管”的问题。为了避免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以后出现新的腐败现象,我们充分发挥政务大厅“公开、规范、监督”作用,集中强化对各部门行政权力的约束和监督,实现了“权力集中,权限缩水”。特别是开通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行政审批过程的全天候、全方位实时监控。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一经受理,即进入动态运行轨迹图,在什么环节、哪个岗位办理,具体承办人意见等一目了然。通过视频系统,对工作人员一言一行进行现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纪检监察部门在全省各级大厅都设立了监察室,派驻了监察人员,直接受理投诉和举报,对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开展行政监督和效能监察。新闻媒体可以进厅暗访,办事群众可以随时评议。权力不怕集中,就怕得不到有效的监督。我们紧紧依靠政务大厅这个载体,将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部门内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立体、多维、全程监督体系,促进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三、对行政审批相对集中改革的体会和认识

  (一)领导重视是前提。行政审批相对集中改革涉及行政权力的再分配,是行政机关的一场“自我革命”,抵触情绪大,改革阻力强,需要党政主要领导强力推动。从我省情况看,在改革的关键阶段和关键问题上,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态度坚决,强调“行政审批项目进厅要坚定不移,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的方向要坚定不移”。省政府连续召开两次动员大会,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对推进改革、保护改革成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依托大厅是基础。政务大厅是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的硬件基础,也是集中办公、集中审批、集中监督的有效平台。权力不怕集中,就怕得不到有效的监督。为了避免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以后“集中腐败”情况的发生,必须紧紧依靠政务大厅这个载体,充分发挥政务大厅“公开、规范、监督”作用,做到“权力集中,权限缩水”。

  (三)部门联动是保障。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触及方方面面的深层次问题,需要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参与。我省成立了由省编办牵头,监察、法制、政务公开等部门参加的推进组,在省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操作,合力推进改革进程。

  (四)划转职能是关键。为了防止改革出现反弹,必须对各部门的“三定”方案进行调整,由编制部门统一下发职能划转文件,将行政审批职能从原业务处(科)室中彻底剥离出来,整体移交给部门行政审批办,从而确立行政审批办的合法地位,彻底解决行政审批权“明进暗不进”和“里一半外一半”的问题。

  以上,就是我省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的基本情况。我们将按照中央和国家有关要求,学习兄弟省市经验,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努力开创政务服务新局面。

  (摘自吉林省政务公开班在“第三届行政服务创新论坛”上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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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8-25 15:53 字体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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